知识丨从范冰冰的偷税案件中,我们最应该学习掌握哪些法律知识呢?
来源: | 作者:yqb0c1b0b76 | 发布时间: 2018天前 | 3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苏省税务局将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的企业追缴税款 2.55 亿元和滞纳金 0.33 亿元,对范冰冰利用拆分合同隐瞒真实收入和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以偷逃税分别处以 4 倍和 3 倍的罚款

近日,江苏省税务局将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的企业追缴税款 2.55 亿元和滞纳金 0.33 亿元,对范冰冰利用拆分合同隐瞒真实收入和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以偷逃税分别处以 4 倍和 3 倍的罚款。最终范冰冰需要补齐的税款和罚金约为 8.84 亿元。而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范冰冰的偷税案件中,我们最应该学习掌握哪些法律知识呢?

财务人员为何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需要所有的财务人员注意,隐匿和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最终受到刑事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俗一点讲,隐匿和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无论是谁授意的,最终承担责任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和财务主管。

范冰冰为何只需补齐税款?

刑法201条【逃避缴纳税款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什么是偷税?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